隨著我國現代工業的快速發展,環境問題不斷凸顯,大氣、水及土壤等污染事件屢禁不止。燃煤發電會產生大量的含硫危害氣體,煙氣濕法脫硫工藝是燃煤電廠常使用降低煙氣污染的技術,脫硫效果顯著,但濕法脫硫產生的廢水會造成二次污染,需要進行有效處理。受水資源短缺問題的影響,脫硫廢水零排放備受關注。
目前我國90%以上燃煤電廠采用了石灰石—石膏濕法煙氣脫硫技術。在濕法煙氣脫硫工藝中,為了維持系統穩定運行和保證石膏產品質,需要控制將液中氯離子濃度不能過高,因此需排出一部分漿液,從而產生脫硫廢水。脫硫廢水含有大量的懸浮物,主要為石膏顆粒、SiO2、鋁和鐵的氫氧化物,懸浮物質量分數通常為9000-12700mg/L。懸浮物(SS)的含量受脫水設備、廢水排放點位置、各類雜質含量等因素影響而波動較大。
目前大多數電廠采用化學沉淀法處理脫硫廢水,主要是通過氧化、中和、沉淀、絮凝等工藝去除脫硫廢水中的重金屬和懸浮物等污染。化學沉淀法具有操作簡單、運行費用較低的優點,但是其設備較多、建設投資高,在實際運行中存在較多問題。
隨著國家對水資源的日益重視,脫硫廢水零排放技術得到了廣泛應用。因此,要想回用燃煤電廠脫硫處理后的廢水,實現真正的脫硫廢水零排放,就要對廢水進行深度處理。目前,常用的脫硫廢水深度處理方法包括膜濃縮法、蒸發濃縮法和結晶技術等。膜濃縮法分離技術有微濾、超濾、納濾、反滲透和正滲透等工藝,根據常規處理后脫硫廢水的水質,可采用反滲透和正滲透的工藝對脫硫廢水進行水處理,為真正實現脫硫廢水零排放提供技術保障。